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
公 告
陈其荣: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蒋凤梅与被执行人沈琳、陈其荣、陈其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0221执1092号之四、((2021)皖0221执1092号之五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承办法官:陶正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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