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皖0221民初1752号
吴珍珠:
本院受理原告芜湖恒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0221民初175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皖0221民初1752号
吴珍珠:
本院受理原告芜湖恒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0221民初175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