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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上门送达释法 被告服判息诉
  发布时间:2021-09-18 18:35:13 打印 字号: | |


“法官你好,我是某某公司与朱某担保追偿权纠纷案件的原告代理人,昨天被告已经将欠款打给我公司,现申请撤诉”。2021917日早上刚上班,芜湖市湾区法院陶辛法庭就接到一位案件当事人的电话,请求撤回对被告的起诉。

被告朱某因购买车辆与原告浙江某融资担保公司签订了贷款合同,因被告拖延还款,原告多次催讨无果后,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被告诉至法院,请求偿还原告垫款本金及违约金合计7165.03元,并支付本案诉讼费。

案件受理后,因送达中心送达失败,承办法官徐旭征决定改为上门送达,2021916日,陶辛法庭干警驱车前往被告家中,经过多方了解终于找到被告住所成功送达。因被告在外务工,干警耐心向被告母亲释法明理,当天下午被告便支付了拖延的款项,服判息诉。至此,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芜湖市湾区法院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理念,不断提高服判息诉率,切实做到审判融会法、理、情,温度感化大众心,努力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责任编辑:湾沚区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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