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
公 告
芜湖佳福置业有限公司:
(2021)皖0221民初2803号
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县支行诉被告周兵、方和梅、芜湖佳福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221民初28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2021年9月9日
承办法官:吴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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