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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皖0221民初2922号开庭传票及起诉状副本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31 15:47:56 打印 字号: | |

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0221民初2922号

孙贻平:

我院受理原告党修武诉被告孙贻平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党修武起诉: 1、请求依法判决被告偿还原告租赁挖掘机费用合计16320元;2、依法判决对方承担诉讼费用;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或其他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日期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六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2021年8月27日

承办部门:六郎法庭

承办法官:徐忠

电话:8511757

责任编辑:湾沚区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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