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湾沚区人民法院六郎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达成分期还款协议。
该案中,被告吕某某2013年向原告张某某借款40余万元,并由其儿子吕某麟对上述债务进行担保,后原告多次催要无果,遂于2021年5月17日将借款人吕某某和担保人吕某麟诉至法院。承办法官认为此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矛盾冲突不大,本着案结事了的原则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承办法官站在当事人角度,不厌其烦、耐心细致地反复做工作,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双方签下了分期还款的调解协议。
为表明态度,被告吕某某当场向原告张某某支付了该案应由其负担的诉讼费用9665元,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