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湾沚区法院:让纠纷止步“庭”前
  发布时间:2021-08-04 09:04:00 打印 字号: | |




83日上午,湾区人民法院六郎法庭利用诉前调解的模式,成功调解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都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该案中,原告张某与被告周某驾驶的一辆电动车发生碰撞,经交警队认定,被告周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后被告周某对于赔偿款拒不支付,故原告张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为减少当事人诉累,尽快将矛盾化解,承办法官本着调解优先的原则,于83日上午约见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对于赔偿金额争议较大,均不做出让步,因此,承办法官转变调解方法,采取分开调解的方式,阐明事实和法律依据,分析后期执行可能面临的困难,逐个击破,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为了保证原告的权利兑换成“真金白银”,承办法官又耐心去做被告的思想工作,被告最终当场给付了赔偿款3.3万元,此案圆满解决。

诉前调解是湾区人民法院多元解纷的缩影,利用诉前调解高效便捷的优势,更好地实现案结事了的效果,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法院的司法资源,用实际行动践行“为民办实事”。


责任编辑:湾沚区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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