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皖0221民初2871号
毛光祥、李青美:
本院受理的芜湖恒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毛光祥、李青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221民初287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芜湖恒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撤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2021年7月27日
承办法官:吴小兵
联系电话:05538812119
邮政编码:241100
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皖0221民初2871号
毛光祥、李青美:
本院受理的芜湖恒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毛光祥、李青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221民初287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芜湖恒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撤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2021年7月27日
承办法官:吴小兵
联系电话:05538812119
邮政编码:24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