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湾沚区人民法院六郎法庭受理了一起特殊的离婚纠纷案件。
原告陈某和被告陶某下午火急火燎的来到法庭询问今天能否办理好离婚的手续。徐法官在接待后了解到,原被告均生活在外地,特地从外地赶回湾沚办理协议离婚,但是由于原告陈某在办理户籍迁移时,户籍科误将“已婚”写成“未婚”,故区民政局无法给予办理,并告知陈某需要回老家重庆开已婚证明。原告陈某常年居住在北京,来往一趟十分不易,遂想到来法庭调解离婚。
在了解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徐法官立即帮当事人收案、立案,并当场出具民事调解书。陈某笑着说:“你们的办事效率真是快!这样减少了我好多麻烦,真的太感谢你们了。”
湾沚区法院六郎法庭在日常审判工作中,努力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避免当事人为立案事务千里迢迢来回奔波,为异地当事人减轻诉累,受到办事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