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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皖0221执异15号诉状副本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11 09:39:18 打印 字号: | |

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0221执异15号

张安荣、颜玉莲、廖雄昭、陈进明、林成武、姚岚、顾程:

我院在执行申请人芜湖县湾沚镇许氏蔬菜经营部与芜湖泰阳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芜湖县湾沚镇许氏蔬菜经营部向本院提出申请追加张安荣、颜玉莲、廖雄昭、陈进明、林成武、姚岚、顾程成为本案执行人。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和相关证据材料。

年五月十日

承办法官:强云

联系电话:0553-8811498

责任编辑:湾沚区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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