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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喝酒不开车,请勿以身试法
  发布时间:2021-05-08 13:05:41 打印 字号: | |

【案件回顾】

近日,湾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危险驾驶案件。202012171420分许,被告人刘某某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从芜湖市湾荆山河路华源楼酒店出发,沿世纪大道往百悦城邦小区方向行驶,途经湾镇世纪大道与迎宾大道交叉口处时,被告人刘某某在车内睡着,被办案民警现场查获,后被告人刘某某被带至芜湖县中医院抽取静脉血。经安徽师范大学司法鉴定所鉴定,被告人刘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37mg/100ml,属于严重醉酒驾驶,应当从重处罚。湾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刘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法官寄语】

醉酒驾车不仅是对自己和家人不负责,也是置社会公共安全于不顾,严重危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行为。

醉酒驾驶带来的成本有多高?

法律成本:我国对醉酒驾车违法行为,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拘役一个月至六个月,并处罚金。

经济成本:酒驾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死亡或重伤,保险公司不予理赔,还将面临巨额赔偿。

职场成本:犯罪记录会伴随终生,律师、医师会被吊销执照,公民不能入党、不能报考国家公务员,公务员直接开除公职,法定代表人无法顺利办理营业执照。

时间成本:醉酒驾车,即使不发生事故也会失去人身自由,面临最高六个月拘役的刑事处罚。醉酒驾车,发生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逃逸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家庭成本:酒驾违法行为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全家将为其承受巨大的心理负担,特别是对家中未成年子女造成阴影。因家长醉酒被判刑,犯罪记录伴随终生,子女很难通过政审,从而限制子女报考公务员、上军警学校、入党等。

再次提醒出现以下情况,即使没有酒后开车行为,也可能会构成危险驾驶的共同犯罪。

1.在饮酒过程中,行为人明知驾驶员必须驾车出行,仍极力劝酒或胁迫、刺激其饮酒,且饮酒后不给其找代驾的行为。

2.行为人明知驾驶员饮酒,教唆、胁迫或命令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

3.车辆所有人明知借车人已经醉酒且要求驾驶机动车时,仍将车辆出借给借用人的行为。


责任编辑:湾沚区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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