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湾沚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该案原被告系一对离婚夫妻,后某(原告)声称谭某(被告)经常不定时发布短视频并编辑有损原告名誉的文字,导致原告在亲戚朋友及网友面前形象受损,被告辩称自己只是对某些网络文案深有感触遂加上了自己的照片制作了短视频,并没有针对原告。承办法官张先东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了解到双方当事人有一个在上幼儿园的儿子,便结合自己为人父母的感受,站在当事人的角度,从孩子的健康成长出发劝导双方放下敌对情绪。在张法官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红了眼眶,达成庭外和解意见,该案最终以原告方的撤诉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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