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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皖0221民初1769号裁定书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08 09:10:16 打印 字号: | |
安 徽 省 芜 湖 县 人 民 法 院

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

  

(2021)皖0221民初1769号

魏邦水:

本院受理的沈承普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221民初176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沈承普撤回起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二一年五月六日


承办法官:吴小兵

联系电话:05538812119

邮政编码:241100

责任编辑:湾沚区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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