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皖0221民初1693号
郑飞:
本院受理原告吴爱萍诉被告郑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法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221民初169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09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二一年五月七日
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皖0221民初1693号
郑飞:
本院受理原告吴爱萍诉被告郑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法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221民初169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09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二一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