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湾沚区法院顺利执行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该案系芜湖某公司(被执行公司)拖欠马鞍山某公司(申请执行公司)货款100796.98元。法院执行干警接到案件后,通过系统查控账户存款并对账户进行冻结,随即又来到车管所对芜湖某公司(被执行公司)名下的车辆进行登记查封。执行干警多次与该公司法人李某某进行沟通,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执行的后果,最终,在执行干警的劝说下,李某某表示愿意履行支付货款义务。4月29日,李某某主动到湾沚区法院将全部案款汇至法院账户,该案执行完毕。
自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湾沚区法院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之涉民生、涉民营企业执行统一专项行动。湾沚区法院干警始终秉持对自己负责、对案件负责、对当事人负责的初心,围绕“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目标,在执行工作中兢兢业业,坚持司法为民、执法为民,为切实解决执行难砥砺奋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