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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皖0221民初1158号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15 09:32:08 打印 字号: | |

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皖0221民初1158号

唐岳飞:

我院受理原告杨玉根诉被告唐岳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杨玉根起诉:1、请求判令被告立即给付借款人民币共计192530元整;2、请求判令诉讼费用、保全费及所欠款项的银行利息由被告承担。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或其他应诉材料>及(2021)皖0221民初1158号保全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日期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年四月十四日

承办法官:承毅

电话:0553-8815200

责任编辑:湾沚区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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