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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皖0221民初1160号裁定书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15 08:13:05 打印 字号: | |
安 徽 省 芜 湖 县 人 民 法 院

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

林尚森:

本院受理的张国佐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221民初第1160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2021年4月13日

承办法官:吴小兵

联系电话:05538812119

邮政编码:241100

责任编辑:湾沚区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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