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皖0221执异14号
程道芳、李红霞、芮传海、汤学辉、宣城市鑫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我院在执行申请人芮传海与被执行人李红霞、宣城市鑫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案外人程道芳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理由是其已支付清全部购房款,请求将房屋返还申请人。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执行执异申请书和相关证据材料。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承办法官:强云
联系电话:0553-8810469
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皖0221执异14号
程道芳、李红霞、芮传海、汤学辉、宣城市鑫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我院在执行申请人芮传海与被执行人李红霞、宣城市鑫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案外人程道芳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理由是其已支付清全部购房款,请求将房屋返还申请人。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执行执异申请书和相关证据材料。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承办法官:强云
联系电话:0553-88104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