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的第一天,湾沚区人民法院六郎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20年,原告芜湖某建材销售公司和被告合肥市某装饰公司签订《供货合同》一份,由原告向被告提供小型空心砌块及混凝土普通砖等产品。原告按约履行合同后,被告未支付剩余57万元货款,原告向被告催要剩余货款,被告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付款,原告无奈遂起诉至六郎法庭,并在徐忠法官的建议下申请了财产保全,冻结被告公司的账户。
庭审结束后,徐忠法官耐心做双方调解工作,最终原告只要求被告支付53万元货款,违约金自愿放弃,开庭当天就将该案件调解结束并制作民事调解书。4月2日清晨,徐忠法官出发去合肥当地银行进行余额扣划,将53万元扣划给原告芜湖某建材销售公司。同时,将被告合肥某装饰公司账户进行解除查封,不影响其正常生产运作。
原告代理人洪律师说:“徐法官做事的效率真是杠杠滴!通过该案件的审理与调解,徐法官真正用心做到为群众办实事,也让当事人看到法院人用心做事,用实际行动让法治的力量深入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