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皖0221民初2144号
吴学军:
本院受理的原告奇瑞徽银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吴学军、喻朝霞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本案宣判后,被告喻朝霞不服本院作出的(2020)皖0221民初2144号民事判决书,于2021年2月6日向本院提起上诉并提交了上诉状副本,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喻朝霞的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皖0221民初2144号
吴学军:
本院受理的原告奇瑞徽银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吴学军、喻朝霞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本案宣判后,被告喻朝霞不服本院作出的(2020)皖0221民初2144号民事判决书,于2021年2月6日向本院提起上诉并提交了上诉状副本,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喻朝霞的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