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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三天解纠纷 企业生产无烦忧
  发布时间:2021-03-15 10:05:16 打印 字号: | |


202139日,甲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向湾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乙公司立即给付本金和利息共计30余万元,在湾区法院干警的调解下,两公司于312日达成和解协议,该案用时3天结案。

39日立案后,湾区法院执行干警迅速反应,依法查控并冻结被执行人乙公司银行账户余额2万余元。乙公司正在申请银行贷款,冻结账户可能会影响其贷款进程,进而影响正常运营。了解到该情况后,湾沚区法院设身处地为企业运营和发展考虑,联系双方当事人,对双方进行释法说理工作,双方互相理解,结算多年货款,当场达成和解,约定还款28万元,乙公司当场兑现3万元,之后每月还款8千元,直至履行完毕。

该案中,湾区法院反应速度快,牢记“六稳”“六保”的要求,柔性执法用心为企业排忧解难,打造共赢局面,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湾沚区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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