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中国法院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公告 > 开庭公告
(2021)皖0221民初324号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公告
  发布时间:2021-02-10 10:44:13 打印 字号: | |

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0221民初324

杨萍:

我院受理原告杨萍诉被告王东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杨萍起诉:判决被告王东东返还原告杨萍借款本金4000元及利息。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或其他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日期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1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六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一年二月九日

责任编辑:湾沚区法院管理员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院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