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中国法院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公告 > 送达公告
(2020)皖0221民初764号上诉状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19 16:50:37 打印 字号: | |

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0221民初764

承万宝:

我院受理原告芜湖精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秦慧俊、承万宝追偿权纠纷一案,被告秦慧俊提起上诉:

1、撤销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2020)皖0221民初764号《民事判决书》,并改判上诉人秦慧俊对被上诉人承万宝与被上诉人芜湖精工建设有限公司之间的债务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被上诉人承担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责任编辑:湾沚区法院管理员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院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