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0)皖0221破 1号
因芜湖金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经执行完毕,财产分配完结,管理人已向本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0年12月22日裁定终结芜湖金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