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皖0221民初2398号
吴会保:
我院受理原告赵晓雯诉被告吴会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吴会保起诉:1、请求判决被告归还原告借款本金300000元;2、请求判决被告给付原告借款利息391000元(自2012年3月至2020年6月,共计99个月,按月息2%计算,扣除被告给付的203000元)以及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或其他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日期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六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九日
承办部门:六郎法庭
承办法官:徐忠
电话:8511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