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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皖0221民初2398号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公告
  发布时间:2020-10-12 11:27:55 打印 字号: | |

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0221民初2398号

吴会保:

我院受理原告赵晓雯诉被告吴会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吴会保起诉:1、请求判决被告归还原告借款本金300000元;2、请求判决被告给付原告借款利息391000元(自2012年3月至2020年6月,共计99个月,按月息2%计算,扣除被告给付的203000元)以及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或其他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日期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六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年九月二十九日

承办部门:六郎法庭

承办法官:徐忠

电话:8511757

责任编辑:湾沚区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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