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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皖0221民初853号判决书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21 15:13:12 打印 字号: | |

安徽省芜湖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0221民初853

黄道荣:

本院受理芜湖津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杨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皖0221民初8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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