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中国法院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公告 > 送达公告
(2020)皖0221民初383号判决书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03 15:41:54 打印 字号: | |

安徽省芜湖县人民法院

2020)皖0221民初383

芜湖宁明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朱小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皖0221民初38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年六月三十

承办法院:安徽省芜湖县人民法院民一庭

承办法官:张道辉 电话:0553-8810543

汇款方式:银行汇款

责任编辑:湾沚区法院管理员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院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