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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皖0221民初242号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07 16:06:33 打印 字号: | |

安徽省芜湖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0221民初242

蒋磊:

我院受理原告崔德发诉被告蒋磊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崔德发起诉:1、请求判令被告归还原告20万元借款,利息按照月利息的百分之一,从借款日的2011725日开始算,至此借款还清为止,即为41万元,本金和利息共计61万元。2、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或其他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日期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一九年五月六日

责任编辑:湾沚区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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