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中国法院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公告 > 开庭公告
(2020)皖0221民初1052号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22 10:41:26 打印 字号: | |

安徽省芜湖县人民法院


公告

(2020)0221民初1052号

洪为胜:

我院受理原告徐晓伟诉被告洪为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徐晓伟起诉:1、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10800元,并支付自起诉之日起按年利率6%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2、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或其他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日期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六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年四月二十日

责任编辑:湾沚区法院管理员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院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