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中国法院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公告 > 开庭公告
(2020)皖0221民初743号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公告
  发布时间:2020-03-26 11:47:38 打印 字号: | |

安徽省芜湖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皖0221民初743号

陈向阳:

本院受理原告陶秀梅诉被告陈向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皖0221民初74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09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2020年3月25日

责任编辑:湾沚区法院管理员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院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