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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在前 预防在先
  发布时间:2019-04-25 15:56:18 打印 字号: | |

2019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治根之年。为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综合整治、堵塞漏洞进一步延伸,芜湖县法院在审结案件的基础上巩固提升再发力,深入剖析案件中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不到位、新兴行业管理手段缺乏等共性问题,向芜湖县市场监督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延伸审判职能。通过建议在前,预防在先,提高办案社会效果、法律效果,达到办一案治一片,促进管理部门加强研判,找准病灶,对症施策,固本强基,铲除土壤,防患未然。

我院在审理由芜湖市公安局指定芜湖县公安局侦查的被告人徐某某等八人、被告人王某、虞某某等七人以及被告人王某某等九人“套路贷”诈骗犯罪案件中,发现三家公司在经营期间,实际经营业务范围与企业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严重不符,存在监管缺失。上述被告人正是利用这三家公司在经营期间违法经营放贷业务,实施“套路贷”诈骗犯罪活动,涉案人数多、时间跨度长、侵害对象广、社会危害大,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侵害了人民群众利益和财产安全。

虽然此类案件均不发生在我县辖区,但其暴露的问题具有普遍性。 为有效防范类似情况发生,我院建议两部门从认真研判,摸清底数,对症施策;严格市场准入,切实把好审批关;加大监管力度,促进规范经营;依法依规打击,净化市场环境;加大宣传力度,促进规范经营等方面防微杜渐,加强治理,保持我县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综合治理责任。

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各部门应齐抓共管,监管部门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要加强日常监管,形成强大合力、整治突出问题。同时,我们也希望广大人民群众提高自身保护意识,提高辨别违法犯罪行为的能力,避免掉进犯罪的漩涡。最后,我们也敦促涉黑涉恶涉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早日主动交代问题,争取依法从轻减轻处罚。芜湖县法院将不遗余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扫出海晏河清、朗朗乾坤!(缪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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